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和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
一、主管部門
長寧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二、政策依據
《長寧區促進質量提升、品牌發展、知識產權運用的實施辦法》長市監規〔2021〕1號
《關于申報2023年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和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的通知》
三、扶持政策
1、對獲評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的企業,區財政給予支持資金12萬元;
2、對開展區級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的單位,經綜合評價,可給予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50%,且最高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3、本項目實施期限為一年,從項目承擔單位認定文件發文之日起計算。項目期滿,我局將組織進行項目驗收,并根據驗收結果和實際支出成本撥付資助資金,其中驗收結果等次為優秀的按規定撥付全額資助資金;等次為合格的撥付60%資助資金;等次為不合格的給予三個月的整改期,整改后驗收合格的撥付60%資助資金,仍不合格的不撥付資助資金。
4、本項目財政經費不得用于人員工資等經常性支出以及專利申請維持費、差旅費、硬件購置費等支出。
四、申報時間
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31日
五、申報條件
(一)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
1.本區注冊登記兩年以上的企事業單位,優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
2.申報單位具有良好的科技創新工作基礎。擬開展專利導航的技術或產品相關授權發明專利≥2項或者單位授權專利總量≥10項;技術研發人員不少于5人,具有專兼職知識產權專業工作人員不少于2人。
3.申報單位具有開展專利導航的基本條件和能力。具有開展專利導航必需的人力資源和數據資源,團隊成員原則上不少于6人,其中單位領導或知識產權部門主管各1人,專利信息分析人員不少于2人,企業技術研發人員不少于3人。具有至少1:1的配套經費保障,經費預算合理合規。
4.申報單位具有良好的經營狀況,具有較好的資信情況,無嚴重失信行為,無未處置完畢的非正常專利申請,無行政司法機關認定的專利侵權行為。
5.已承擔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且未驗收的單位不再申報。
(二)長寧區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
1.本區注冊登記三年以上,組織實施科技攻關項目或經濟活動的牽頭單位。
六、申報材料
1、知識產權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營業執照復印件和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
3、申請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的,還需提供長寧區專利導航項目申請表;
4、申請長寧區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的,還需提供長寧區知識產權分析評議項目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