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項目
一、主管部門
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浦東新區“十四五”期間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辦法》(浦科經委規[2022]1號)
《關于開展浦東新區促進小微企業創新創業財政扶持項目申報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2年9月2日-2022年9月16日
四、申報對象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的企業或經市級(含)以上主管部門認定的服務載體;
2、經浦東新區科經委登記備案的創新型孵化器、科技企業加速器;
3、小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規定執行。
五、申報事項
(一)支持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1.支持創新型孵化器建設
(1)支持范圍
鼓勵各類主體開辦各具特色的創新型孵化器,對2021年度實際運營成效開展績效綜合評估,根據評估得分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經浦東新區科經委登記備案的創新型孵化器。
(3)申報材料
①創新型孵化器績效評價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③創新型孵化器基本服務資源清單及證明(管理制度、孵化場地、服務團隊、創業導師、創業基礎配套服務、產業集聚、基金配套、在孵企業或團隊等);
④創新型孵化器服務企業發展情況證明(企業引進培育、人才集聚、創新氛圍營造、知識產權、公共平臺、培養成功企業、社會榮譽等)。
2.支持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
(1)支持范圍
鼓勵各類主體開辦各具特色的科技企業加速器,對2021年度實際運營成效開展績效綜合評估,根據評估得分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經浦東新區科經委登記備案的科技企業加速器。
(3)申報材料
①科技企業加速器績效評價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③科技企業加速器基本服務資源清單及證明(管理制度、孵化場地、服務團隊、創業導師、創業基礎配套服務、產業集聚、基金配套、在孵企業或團隊等);
④科技企業加速器服務企業發展情況證明(企業引進培育、人才集聚、創新氛圍營造、知識產權、公共平臺、培養成功企業、社會榮譽等)。
(二)降低創新創業成本
1.支持優質項目入駐創新型孵化器
(1)支持范圍
對2021年度獲得省(直轄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獎項,且獲獎后實際入駐浦東新區創新型孵化器的企業或團隊,給予5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①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主要開展科技創新業務的小微企業;
②2021年度獲得省(直轄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獎項,且入駐浦東新區創新型孵化器。
(3)申報材料
①優質項目入駐創新型孵化器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③獲得省(直轄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證明;
④企業與創新型孵化器簽訂的入駐協議復印件;
⑤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及銀行走帳憑證復印件。
2.降低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成本(在孵企業房租補貼)
(1)支持范圍
對創新型孵化器內的在孵企業,按照2021年度空間使用實際面積、天數和所在區域的補貼標準計算;租賃工位的企業按照每個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200平方米,年度最高額度不超過15萬元。
(2)申報條件
①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主要開展科技創新業務的小微企業;
②企業辦公場所須在創新型孵化器內;
③企業入駐創新型孵化器時成立時間不超過24個月;
④企業在創新型孵化器內孵化時限原則上不超過48個月(技術領域為生物醫藥、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的企業,孵化時限不超過60個月)。
(3)申報材料
①在孵企業房租補貼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度小微企業房屋租賃情況匯總表;
③2021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④企業首次入駐創新型孵化器證明材料(入駐協議或租賃合同);
⑤入駐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及銀行走帳憑證復印件,補貼限定2021年度發生的成本,銀行走賬憑證截止日期為本通知發布之日前。
3.降低小微企業創新創業成本(加速企業房租補貼)
(1)支持范圍
對科技企業加速器內的加速企業,按照2021年度空間使用實際面積、天數和所在區域的補貼標準計算;單個企業補貼面積最高不超過500平方米,年度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
(2)申報條件
①工商注冊地、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主要開展科技創新業務的小微企業;
②企業辦公場所須在科技企業加速器內;
③單個加速企業原則上獲得房租補貼資助不超過3次。
④企業具有經核定的一定的營業收入或研發投入。
(3)申報材料
①加速企業房租補貼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度小微企業房屋租賃情況匯總表;
③2021年度電子繳稅憑證;
④入駐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房租發票及銀行走帳憑證復印件,補貼限定2021年度發生的成本,銀行走賬憑證截止日期為本通知發布之日前。
(三)支持小微企業提升能級
1.支持小微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1)支持范圍
對通過引進關鍵技術和設備等途徑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且符合一定條件的小微企業,給予不超過其核定投資額20%的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2)申報條件
①注冊成立一年以上,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②項目屬于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
③項目投資包括購買設備、軟件和關鍵技術,其中購買設備占項目核定投資額80%以上,企業須對項目發生支出立臺賬管理;
④項目從2021年1月開始建設,于2021年底前已竣工投產;
⑤引進關鍵技術合同或合作協議;
⑥擁有專利技術的項目優先予以支持。
(3)申報材料
①小微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③項目完成總結報告(包含但不限于項目建設內容、投資計劃、實際執行情況、經濟效益、技術創新等內容);
④購買設備和關鍵技術的合同復印件及發票復印件;
⑤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和項目已投入資金匯總表(導出、蓋章上傳);
⑥2021年度企業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⑦知識產權、所獲獎勵、榮譽、資質等相關材料。
2.支持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
(1)支持范圍
對于符合一定條件的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對研發投入、營業收入及其增長率,或實到融資規模等指標進行評估,達到評估要求的,分檔次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資助。
(2)申報條件
①財務會計核算和管理制度健全;
②企業屬于浦東新區重點發展產業領域,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③共分5個檔次,單個企業同一檔次只能申報一次:
A.2021年度營收2000萬元(含)以下,近三年內年均研發投入不低于300萬元、完成2輪及以上融資且年均融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
B.2021年度企業營收2000萬元-5000萬元(含)、研發投入強度8%以上,且前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25%以上;
C.2021年度企業營收5000萬元-2億元(含)、研發投入強度7%以上,且前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20%以上;
D.2021年度企業營收2億元-5億元(含)、研發投入強度6%以上,且前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15%以上;
E.2021年度企業營收5億元以上、研發投入強度5%以上,且前三年營收復合增長率15%以上。
④有良好的發展前景,自主創新能力強,有增長潛力,產出規模和市場占有率在行業內領先。
(3)申報材料
①高成長小微科創企業項目申請表(在線填寫、導出、蓋章上傳);
②2021年底企業電子繳稅憑證;
③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④經稅務部門核定的近四個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包括封面、企業基礎信息表、年度納稅申報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
⑤對于營收2000萬(含)以下企業,完成融資的情況,提供近三年股權融資證明材料,包括投資協議、資金到位證明、股權變更證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已備案登記的投資機構證明等相關材料;
⑥知識產權、所獲獎勵、榮譽、資質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