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
一、主管部門
青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政策依據
《關于積極打響青浦制造業品牌的實施辦法》(青府發〔2019〕10號)
《關于組織申報2022年度第一批青浦區品牌建設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22日。
四、申報對象
獲得“上海品牌”認證等榮譽稱號、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振興攻關成果獎、節能(低碳)產品認證、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測量管理體系認證、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地理標志、SA8000、實驗室認可、CMA資質認定、參與制修訂標準、標準化示范試點、上海市政府質量獎等項目的組織。
五、資金支持方式和額度
(一)“上海品牌”認證項目
對通過“上海品牌”認證單位,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二)節能產品、低碳產品認證等項目
對首次獲得節能產品認證、低碳產品認證等項目,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測量管理體系認證、SA8000以及地理標志等項目,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實驗室認可的機構,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資質(CMA)認定的機構,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獲得質量攻關三等獎的企業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參與制修訂技術標準項目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修訂國際技術標準發布后,按上級部門核準的資助金額給予1:0.5匹配。企事業單位參與制修訂國家技術標準、行業技術標準發布后,對第一起草單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第二至第三起草單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參與制修訂地方技術標準發布后,對第一至第三起草單位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主導制定團體(聯盟)標準的社會團體,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承擔不同標準起草項目的企事業單位,按照就高原則給予一次性補貼,不重復享受;對同一單位一年中有多個標準化項目符合獎勵條件,獎勵項目不超過2個。多個單位同時承擔同一項目的,原則上只對本區參與程度最高的一個單位予以資助。
(四)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
企事業單位承擔國家級、市級標準化示范試點并通過驗收后,按上級部門核準的資助金額給予1:0.5 匹配;對承擔區級標準化示范試點并通過驗收后,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已享受其他部門資金補貼的,不重復獎勵。
同一企事業單位相繼承擔各級標準化試點的,區財政按就高原則資助。多個單位同時承擔同一項目的,原則上只對本區參與程度最高的一個單位予以資助。
(五)上海市政府質量獎項目
對首次獲得上海市政府質量獎(上海市市長質量獎、上海市質量金獎)的企業,根據市自主品牌建設專項資金扶持金額,給予1:0.5的資金匹配。
六、申報材料
1、《青浦區自主品牌獎勵經費申請表》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非企業)等復印件(多證合一的企業只需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
3、企業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4、申報項目的證書、銅牌或批文等復印件。
5、如果涉及行政許可的企業,請附相關許可證書復印件
6、企業承諾書、企業基本信息表、企業銀行賬戶信息表
7、本年度兩化融合評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