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
一、主管部門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指南》
三、申報時間
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四、扶持政策
支持額度一般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建設類項目首次撥付支持金額的50%,項目完成并通過驗收后再撥付剩余尾款;
五、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本市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開發、應用推廣、提供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
2、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
3、項目執行期一般在兩年內(最遲不超過2023年12月31日),原則上不支持已完成建設的項目;
4、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市級財政性資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同一申報單位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的建設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5、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不支持聯合申報。
六、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2、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承諾書;
3、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權書(法人代表及項目負責人應分別出具委托函);
4、項目建設方案;
5、營業執照、法人證書或社會信用統一代碼證書;
6、項目聯系人在職證明;
7、非財政全額撥款的申報單位需提供B類以上會計師事務所正式出具的2020、2021年度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并提供2022年上半年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
8、出具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上海市會計師事務所分類管理證書;
9、項目總投資資金落實證明文件(可以為股東承諾函、合同協議、銀行資金證明等,需明確自籌資金來源);
10、如有合作單位,需提供合作單位加蓋公章的同意函;
11、區級預算單位作為申報主體時需提交主管部門出具的配套資金承諾書;
12、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材料。
2022年度第二批上海市城市數字化轉型項目申報指南
一、數字化應用
(一)出行即服務(MaaS)新模式應用。支持通過數字化技術融合提升出行效率,打通出行各環節與出行目的地的數據,形成圍繞出行的一體化、融合化服務新模式。
(二)商業多業態創新聯動。支持以數字化技術融入商業管理和服務全流程為切入口,增強零售商業的品牌內涵和模式創新能力,打造數字化購物新體驗。
(三)文體服務創新體驗。支持面向文化娛樂、體育健身、媒體傳播等領域的數字化賦能,支持搭建整合行業資源、創新服務模式的文體服務平臺。
(四)智能服務機器人應用。支持智能服務機器人在餐飲配送、家庭服務、養老健康等領域應用,促進智能服務機器人在更多領域實現數字化賦能。
二、區域試點示范
(五)區域發展的數字化賦能。圍繞提升區域發展水平和品牌價值,支持打造綜合型數字化賦能平臺,支撐產城融合共創、服務便捷精準、平臺集成共享等;圍繞提升城區管理和園區運營水平,支持利用數字孿生等技術模擬城市運行狀態,構建數字化管理和服務體系,開展管理、運營、服務等方面的數字化創新應用。
三、大數據創新發展
(六)大數據基礎賦能平臺建設。支持面向數字貿易、供應鏈協同、數字身份認證、數據交易流通等領域的基礎賦能平臺。
(七)行業性數據樞紐建設。支持面向能源、制造、金融等領域,建設打通全產業鏈、覆蓋全行業、促進數據流通應用的數據樞紐平臺;支持面向行業數字化,打造容器化大數據治理底層技術支撐平臺。
(八)數商生態服務平臺建設。支持面向數據要素市場,開發數據合規檢測評估與風險治理、DCMM貫標評估培育、數據要素供需對接、數據資產管理與評估等公共服務平臺與技術工具。
四、生態營造
(九)數字化生態創新。圍繞打造數字空間、創新載體等,支持建設行業級或城市級的公共平臺、示范基地、應用系統等,以線上線下融合、虛實交互體驗等方式,集成展示各類數字化典型場景和標桿案例,促進跨行業、跨區域的創新資源集聚和生態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