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申報
一、申報范圍
經市政府批準納入張江高新區范圍的漕河涇園、金橋園、靜安園、青浦園、嘉定園、楊浦園、長寧園、徐匯園、虹口園、閔行園、松江園、普陀園、陸家嘴園、奉賢園、金山園、崇明園、寶山園、世博園、黃浦園、自貿保稅園。具體四至邊界按《關于同意上海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范圍調整的批復》(滬科創辦〔2021〕135號)執行。
二、申報主體及條件
申報主體為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主體,具備承擔項目的能力,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注冊地在申報范圍(以下簡稱“張江示范區”)內的企業或機構,企業需填寫火炬統計企業報表;在項目正式申報后,保持注冊地穩定。
三、申報要求
1. 各類申報須符合項目指南(附件1)要求。
2. 項目內容已經獲得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支持。
3. 如申報主體在項目資金撥付前遷出張江示范區,項目不再支持、資金不再撥付。
四、項目申報時間
2022年5月30日至7月31日16:30